曲靖市政府牵头打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战役

2018-12-17 202

 日前,云南曲靖市政府下发《曲靖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动员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全面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力争通过3年治理,实现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市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的目标。

明确工作领导。《方案》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早明光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兴聪、市安监局局长田琨、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毕明担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及供电局等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并下设办公室在消防支队,具体负责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细化职责分工。《方案》明确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质监部门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商品质量监管,全面开展电器商品流通领域治理;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公安部门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防部门要在年内建立我市电气火灾原因鉴定实验室,积极开展电气火灾原因检测、鉴定等工作。

深化全民宣传。《方案》要求各地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电器产品质量提高;同时组织媒体记者参加暗查暗访,曝光重大电气安全隐患;发动广大群众举报投诉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严格工作要求。《方案》强调各地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消防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内容。市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深入各地开展督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